停水留置預防計畫的情有可原的情況
收入低於 80% 的客戶 地區收入中位數 並且有情有可原的情況可能有資格獲得最多六個月的關閉或留置權訴訟的臨時豁免。請填寫並郵寄下面的情有可原的情況申請表,以供考慮。
透過電子郵件將填好的申請表和任何支持文件發送至 cl-unit@sfwater.org,或郵寄至:
三藩市水利局
客戶服務/催收及留置權部門
注意:情有可原的情況下關閉/留置權預防計劃
525 金門大道 2 樓, 舊金山, CA 94102
衰弱的情況
情有可原的情況是指自申請之日起一年內發生的影響記錄客戶或家庭成員的事件。這些事件可能會影響個人及時支付水電費的能力,並使他們面臨供水服務中斷或財產留置權的風險。情有可原的例子和所需的支持文件:
情有可原的情況 | 所需文件 |
配偶、伴侶或家屬死亡 | 死亡證明副本。 |
離婚 | 離婚證影本。 |
收入損失或失業 | 離職證明副本或 W2/1040 報稅表/薪資副本。 |
殘疾或受傷 | 殘障福利影本、醫療證明。 |
醫療費用 | 醫療發票影本。 |
其他 | 解釋影響您支付能力的情況並提供相關文件。 |
資格要求
要符合特殊情況計畫的資格,客戶必須滿足以下所有三個條件:
- 證明情有可原的情況適用於他們,並隨申請提供支持文件。
- 客戶應證明這種情況導致他們無法支付水費。情有可原的情況包括收入損失、死亡、殘障、意外醫療費用。
- 客戶的家庭收入應介於地區收入中位數的 51% 至 80% 之間。需要核實收入。
鼓勵客戶參與付款計畫。付款計劃將根據客戶的財務能力量身定制。
收入核實
客戶的家庭收入應介於地區收入中位數的 51% 至 80% 之間。將透過 TransUnion 核實每個家庭收入者的收入,或透過提供每個家庭成員的收入和居住證明來核實。
收入文件可能包括:
- 2張連續的薪資單
- 社會安全或 SSI 支票的 2 份連續副本
- W-2 表格
- 社會安全福利聲明
- 失業救濟金聲明。
換發新證
特殊情況申請的核准有效期為六個月。客戶可以申請額外六個月。總豁免期不應超過十二個月。
上訴
客戶可以透過提交一封提供更多詳細資訊或收入文件的信件來對該決定提出上訴,並將其郵寄至:
三藩市水利局
催收及留置權股
注意:情有可原的情況下關閉/留置權預防計劃
525金門大道2樓
San Francisco, CA 94102
客戶可以聯繫 SFPUC 客戶服務 討論避免因欠費而中斷住宅供水服務的方案。